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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迎来第十个“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”

发布时间:2014-09-28    来源:湖北革命博物馆      

9月6日,是内蒙古第十个“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”,为积极推进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,大力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》,自9月初开始,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了一系列活动,以庆祝第十个“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”。

9月5日,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,审议通过了自治区文化厅、文物局申报的《第五批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》,共 计247处。会议认为,内蒙古幅员辽阔、历史悠久,地上地下保存着丰富而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文物遗产,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,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、宣 传内蒙古和发展旅游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。会议强调,要按照《文物保护法》,进一步贯彻“保护为主、抢救第一、合理利用、加强管理”的文物保护方针,采 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方式,科学规划,妥善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,认真做好文物保护、管理、合理利用工作。

在活动期间,内蒙古 自治区文化厅、文物局组织全区文化、文物、博物馆单位,利用中秋小长假期间,举行以“保护草原文化遗产瑰宝”为主题的保护草原文化遗产宣传活动,力求宣传 活动形式多样,丰富多彩。活动期间,在各地博物馆院悬挂了“保护草原文化,弘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”等宣传条幅,设置了草原文化遗产保护、可移动文物普查等 内容的宣传展板,以及发放宣传资料、接受群众咨询等活动,增进了广大公众对草原文化遗产的认知和依法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,从而带动了更多的人关心、支持和 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,使保护草原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。

为保护草原文化遗产,弘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,从2005年开始,自治区人民政 府决定将每年的9月6日,确定为“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”。目前,内蒙古有世界文化遗产一处(元上都遗址),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4处,自治 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66处,盟市、旗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700处,不可移动文物点21000处,长城遗址、岩画遗址、近现代工业遗址、抗日战争纪念文 物、少数民族文物也具有重要影响。内蒙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彩,蒙古族长调民歌、马头琴、呼麦已申报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
(特约通讯员 王大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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